摘要:8月25日晚,湖南省纪委监委公众号“三湘风纪”通报,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图源:“三湘风纪”公众号日前,多位网友发文举报刘翔峰医德败坏,在执业过程...
8月25日晚,湖南省纪委监委公众号“三湘风纪”通报,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图源:“三湘风纪”公众号
日前,多位网友发文举报刘翔峰医德败坏,在执业过程中劣迹斑斑:“不管是不是肿瘤,一律按肿瘤处理”“找不到梗阻段,把正常肠管切下”“私设急诊室病房,进行非法手术”“频繁对已无手术指证的病人施以高额治疗”“威胁诱导病人购买高额蛋白粉”……一时间,舆论哗然。
公开资料显示,刘翔峰是湖南益阳人,1998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毕业后曾在湖南省人民医院任职,后进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普外肝胆胰专科——这座始建于1958年的医院,是中南大学附属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预算管理医院,还是一家学科齐全的大型三级甲等医院。在复旦大学中国医院排行榜中,综合实力最佳排名全国第13位。
通报发布后,不少网友疑惑,为何是监察委员会而非公安机关调查刘翔峰?
“刘翔峰的行为主要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严重违法行为,且刘翔峰本人属于监察对象,故根据有关管辖规定,应由监察机关对其进行监察调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彭新林告诉天目新闻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对六类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其中就包括“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彭新林进一步解释,只有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普通治安违法或者刑事犯罪,才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或者侦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与监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通报中只提及刘翔峰接受长沙市监委监察调查,而未提及纪律审查,原因应是刘翔峰非中共党员。
那么,为何是长沙市监察委员会调查刘翔峰?彭新林表示,各级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管辖本辖区内《监察法》第15条规定的人员所涉监察事项。刘翔峰此前担任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副主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职务,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管理的干部,而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位于湖南省会长沙,故由长沙市的监察机关调查没有问题。至于是长沙市监察委员会调查还是长沙市下辖区的监察委员会调查,一般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来决定的。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经多次通报医疗反腐、药品回扣等问题。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各地累计已经有超46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这些人员大多因收受回扣、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原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及药品进院、销售等环节。
彭新林还提到,通报中已提及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表明刘翔峰所涉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且监察机关应已掌握了其部分违法事实及证据,正在对其进行调查。若调查终结后,发现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则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网站消息,8月25日下午,湘雅二医院召开“改进医疗作风·规范医疗行为”专项行动启动会。医院成立“改进医疗作风、规范医疗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和统筹协调。
湘雅二医院表示,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强化纪律建设;不断丰富警示载体,坚持以案为鉴,狠抓关键少数。二是加强学习引导,树牢底线意识;不断加强廉洁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规范执业行为。三是多措并举,进一步改进医疗作风;实行医德医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四是全方位覆盖,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8月18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通报回应有关网传刘翔峰医生医疗作风问题。通报显示,湘雅二医院于8月16日停职刘翔峰以配合调查。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经医院研究,决定免去刘翔峰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职位,停职其处方权及手术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