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长沙路口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果园加油站因销售不合格油品被处罚。行政处罚书详情显示,2022年4月22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长沙路口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果园加油站待销的。...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长沙路口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果园加油站因销售不合格油品被处罚。
行政处罚书详情显示,2022年4月22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长沙路口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果园加油站待销的0#车用柴油进行监督抽样,并于2022年5月11日出具《检验报告》。该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闪点(闭口)不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要求,依据《长沙市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对抽样过程无异议,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邮寄送达的《检验报告》后,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当事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2年7月27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电子送达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长市监罚告〔2022〕70号),将本案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陈述和申辩,未要求听证。
综上,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19290元)的2倍罚款即238580元;
2、没收违法所得9966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伍佰肆拾陆元(248546元)。